■ |
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:翌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■ |
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,並於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■ |
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一律禁止吸煙酗酒,並請保持室內清潔,不便處請見諒。 |
■ |
請勿攜帶寵物。 |
■ |
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■ |
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。
|
|
住宿,六個月內。 |
■ |
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依據消保會規定) |
|
當日或春節期間取消訂房者,恕不退還訂金。於住宿前2日內取消訂房,退訂金金額 20%。於住宿前3~5日
|
|
內取消訂房,退訂金金額 30%。於住宿前6~14日內取消訂房,退訂金金額 70%。於住宿16日前取消訂房
|
|
,退訂金全額。 |